中文品名报错是否能更改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9-11 11:08:11    文字:【】【】【

问题内容:我司于7月25日申报了一票出口货物,海关编码:222920130791256078,因操作粗心大意制作报关单时将中文品名打错,误将婴儿摇床打成帐篷,报关的中文品名为帐篷,但实际出运的货物为婴儿摇床,HS编码和申报要素提供的也是婴儿摇床,请问是否能凭之前的关联报关单更改中文品名,望答复。

答:简要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43号令)“第五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可向海关提出申请,请按照“第七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见附件1),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提交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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