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取样化验的货物因国外制单失误已被清关提离港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7-30 15:53:32    文字:【】【】【
问题内容:我司承接美利凯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两批进口清关货物。共五个集装箱,分别以2箱一批及3箱一批。2箱的货物已顺利完成清关于6-25放行,由车队从洋山港区提货后放置于港城路的某个危险品仓库存放等待另一批货物一起送货。3箱货中其中一个品名的货物在最初申报时将成分误报成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后经与审单科联系决定3箱货中的部分货物进行取样化验确定其真实成分含量。在洋山危库取样时发现3箱货中部分货物与申报种类不符,经与国外发货人联系比较后发现货物在国外发货人制成箱单发票时把两个集装箱的货物搞混了。五个集装箱的货物总量不变,但是有两个箱子内的货物发生了数据对调。现在需取样化验的货物已被提离港区存放在港城路。洋山现场海关认为此批货物在航交所申报,他们无法处理。审单科认为此类状况超出其工作范围,不予处理。航交所通关科科长回复无相关案例可以参考无法给予我司处理。我司想请问该种状况如何处理?
答:建议直接与货物申报地海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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