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项目海关备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7-29 11:24:01    文字:【】【】【
问题内容:我司是家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修订》向本地发改委申报了国家鼓励项目,目前正在海关备案。我司申报的是:电子专用材料的开发与制造(M032113)类,但什么是电子专用材料,如何认定? 我司是在笔记本电脑外壳内表面溅镀一层铜箔,厚度只有3-5μm,该层铜箔具有电磁屏蔽作用, 防止电磁波对电脑的干扰,不知我司生产的这种附着在笔记本电脑外壳上的铜箔是否属电子专用材料?是否通过国家鼓励项目海关备案?
答:产业条目的解释、判定,由项目主管的发改委或商务局负责,海关不负责解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适合的产业条目,只是进口商品能够免税的必要条件之一。进口商品能否免税,要根据具体进口商品的种类属性,由海关判定。请登陆北京海关互联网站,进入“业务服务”栏目的“减免税办理情况查询”,点击“总关互联网查询”,了解减免税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备齐相关材料向关税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代办产地证-买单报关
电  话:13632552512
Q   Q: 604329572
联系人:詹先生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2 贸易进出口 www.myj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