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延长E账册的使用期限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10-01 19:12:19    文字:【】【】【
问:我公司为珠海的外商独资企业,因企业管理类别由A类降为C类,原来的电子账册管理需改为电子化手册管理。近几日电子化手册即将批下来,主管香洲海关通知说原来的电子账册进口仅能使用一周、出口只能使用三周。由于我司外销产品中95%以上为深加工结转业务,8月25日前已使用电子账册号申请完2012年9月的收发货关封,客户和供应商也已审批完毕。若现在改为电子化手册后电子账册仅能进口用一周、出口用三周,转厂双方需重新审批9月的收发货关封,联系转出和转入方厂商、重新准备相应审批资料(至少需要15天)及办理相关手续(至少需要10天),因此我司及客户供应商均无法在9月1日之前完成新关封的审批。按照海关规定,深加工结转货物在送货90天内办理转厂报关手续,我公司8月已经收货进口物料和已经送货的出口成品,按规定可以在10月31日前完成8月份收发货报关手续。即使各客户与供应商极积配合,最快也只能在9月30日前完成8月份收发货报关手续。若按主管海关通知,5天和15天后电子账册完全停止进出口业务,我司无法办理完成8月份收发货数的报关手续,转厂业务安排将受到严重影响。因受全球金融风暴、日本地震、欧债危机等负面影响下,我司订单持续下滑,效益远不如以前。今年公司经营仍无起色,客户大量锐减,且公司营业额一直处理亏损状态,企业将面临无法经营局面。海关否能理解企业困难,延长我司的电子账册的使用期限至完成9月份关封的收发货申报及转厂申报业务?
答:你公司的电子账册的使用期限,由主管海关根据你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监管需要确定,如确有必要,应可以延长。因此,请你公司尽快将遇到的实际困难向主管海关报告,主管海关将实事求是予以解决。
代办产地证-买单报关
电  话:13632552512
Q   Q: 604329572
联系人:詹先生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2 贸易进出口 www.myj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