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退运申请周期咨询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9-16 15:28:01    文字:【】【】【

问题内容:我司从美国进口物资,由于进口许可证无法提供,需要直接退回美国,距我司提供相关申请已2周,但快件公司的答复是:“9月9日退运资料交进海关审批中了,因需要海关关员三级审批(科员、科长、处长三关审核签字后)货物才可以安排出口航班的,整个审批流程时间大致2个星期左右”。请问以上快递公司对于海关的三级审批的时限是正确的吗?

答:退运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第八条规定,“除当场作出直接退运决定的外,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直接退运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于经审查决定予以直接退运的,应当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对于经审查决定不予直接退运的,应当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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