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进口代理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7-09 14:24:37    文字:【】【】【
问题内容:我司报关一票从台湾进口的一批ECFA货物,因收货人不具备进出口权,故采用一家三资企业进口代理此批货物(此三资企业在保税区内),报关单中经营单位为三资企业,收货单位为上海某公司,但是发送报关单时被海关退单,理由为“三资不得代理”。我想问是三资企业不得作为进口代理的经营单位,还是有原产证时才不能代理。此类问题海关中有没有相应的公告文件。
答:报关单被系统退单有清晰表述,请将系统退单表述原原本本告知,以便搞清原因,有针对性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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