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货物进出口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3-29 15:46:31    文字:【】【】【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经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的货物,一定要企业向海关举报有侵权产品正准备出口,海关才能查获吗?海关在管理进出口货物的时候会不会主动对所有产品差过是否侵犯别的公司知识产权的?
答:您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其中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嫌疑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主动中止货物的通关程序并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申请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前,应当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有关情况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
代办产地证-买单报关
电  话:13632552512
Q   Q: 604329572
联系人:詹先生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2 贸易进出口 www.myj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