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查获一旅客携带20台苹果产品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05-20 22:57:40    文字:【】【】【

       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以及IPAD平板电脑风靡全球,在中国也有一大群“苹果迷”。近几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这种外观时尚、功能齐全的苹果产品着迷。
      在近日,一名旅客携带多部苹果产品通关宁波海关而没有进行物品如实申报,结果被浙江宁波海关查获。事情是这样的,在4月28号那天,郭某乘坐KA640次航班从香港飞往宁波,在宁波的机场通关。在旅客检查大厅中,郭某将随身携带的纸板箱等行李物品放到旅检大厅的X光机扫面的时候,当班关员发现其行李有可疑物品。随即当班关员对郭某说,扫描件发现你的物品有异常物品,根据海关法规,要求对行李物品进行查验。当打开纸箱板后,发现里面有苹果最新型IPAD平板电脑14台以及苹果IPHONE 4S手机6部,总共是20台苹果产品。
      根据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境的旅客居民从境外获取的个人物品的价值要在5000人民币以内的话,就免征关税放行,烟酒类等规定的物品除外。当超过5000元的话,要向进境的海关部门申报,对超出的金额进行依法征税。郭某所携带的个人物品价值严重超过了海关的规定,必须向海关部门如实申报,但是其没有如实申报。现在此案件已经移交给宁波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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