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分发到分公司加工是否需要申请外发加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6-26 11:37:15    文字:【】【】【
问题内容:我公司在同关区设立了一家分公司,已领取了我公司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总公司将加工贸易货物分发到分公司加工,加工完毕后再运回总公司出口,请问,总公司将加工贸易项下的的保税材料分发到分公司加工,是否需要向海关加工贸易部门申请《外发加工》?设立分公司是否需要向海关企管部门备案?
答:1.不需要;2.需要。请直接将有关情况向主管海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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