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船厂外轮设备设备申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6-25 13:09:19    文字:【】【】【
问题内容:我公司欲向一外轮销售船用绞车,此外轮将靠新港船厂进行维修.请问如何在新港船厂报关,如何办理运抵.是否可以按照一般贸易申报?
答:您好: 目前新港船厂有两个厂区,北疆厂区目前已通过海关验收,属于海关监管场所,可正常开展出口运抵业务;临港厂区尚未通过海关验收,不属于海关监管场所,不具备开展出口运抵业务的条件,如果企业确有实际困难,需要从临港厂区出运,可由企业及新港船厂临港厂区联系海关,具体研究解决。同时可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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