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备案修改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6-18 12:23:17    文字:【】【】【
问:我们企业曾经在1998年5月7日首次在成都海关注册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由于企业搬迁,可能资料遗失了,就在2012年5月31日重新办理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造成原来的海关注册编码5116950525被更改成了511696506D。然后在中国电子口岸用企业法人卡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备案修改中提交了新的资料,但马上一年了,至今还没有三级审批通过新的修改资料。请问老师,我们公司是否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到成都海关现场办理什么程序。
答: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在电子口岸窗口进行相应变更,并及时到海关驻省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海关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操作员卡。若企业自行使用法人卡修改了企业信息,应尽快持海关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操作员卡至海关驻省政务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会及时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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