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修理物品是否征税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6-14 10:11:42    文字:【】【】【
问:我司和尼日利亚签订了水电站改造项目,有一些水轮机和发电机的零件需要到中国进行修理后复运出境,请问修理费是否需要征。旧的机电产品是否需要商检通关单,有监管条件“O"证是否需要。
答:一、关于是否需要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问题,根据现行规定,对于修理方式进口的货物并没有豁免的规定,因此你司进口的水轮机和发电机的零件如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范围的,或属于机电产品范畴的(具体范围请参见《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令二00八年第7号),向海关申报进口时都应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 二、关于是否需要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即“O”证)的问题,根据现行规定,以修理方式进口的货物不属于需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范围。 三、修理费需要征收关税,且修理费应在完成维修后办理复运出进境手续时申报,单独按一个商品项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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