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化学品加工贸易进口咨询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01-09 15:17:33    文字:【】【】【
问题内容:我公司想从事采取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监管证件为J、X的有毒化学品。 请问加工贸易是否可以免办J X相关证件?

答:您好,监管证件代码J、X分别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和环境保护部签发的《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根据现行规定,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料件、成品可免于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不包括内销、料件包括境内采购黄金等情况),而《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仍需办理。
代办产地证-买单报关
电  话:13632552512
Q   Q: 604329572
联系人:詹先生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2 贸易进出口 www.myj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