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07-23 23:16:55    文字:【】【】【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在政策上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出口免税并退税;适用于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这里需要重申的是,外贸企业只有受到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以办理退税,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这与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一样。
2、出口免税不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以办理退还消费税。这里,免征消费税是指对生产性企业按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不予以办理退还消费税,是指因已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该应税消费品出口时,已经不含有消费税,因而也无须办理退还消费税了。这项政策规定与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其政策区别的原因是,消费税仅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征收,生产环节免税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就不含有消费税了;而增值税却在货物销售的各个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其已缴纳的增值税就须退还。
3、出口免税不退税;除了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以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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