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缴纳80条港版走私香烟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07-05 23:04:56    文字:【】【】【

据有关媒体报道,近日,有记者对某连锁便利店的几家分店铺进行暗访,结果发现店铺竟然销售走私的港版香烟。在6月29号,深圳海关联合市烟草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的分店铺进行缉查。该连锁店的7家分店铺分别分布在福田和罗湖两个区。在对这几家分店铺缉查过程中发现,在其中两家分店铺的仓库内查到80多条港版香烟。有关部门马上对这批涉嫌走私的香烟予以扣留。在这之后,联合部门联系到了这家连锁店总部的负责人,并且约谈了该负责人,严厉对该公司所属的分店铺涉嫌销售走私港版香烟的行为作出警告。与此同时,海关部门还对其讲述了海关的相关法律法规。
    据有关规定,只有指定的免税烟草专卖店才能销售港版香烟,对以一般的普通连锁店及店铺是不允许销售这种香烟的。海关表示,根据我国《海关法》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以走私行为论处。 对于这批涉嫌走私的港版香烟,海关部门已经将货物扣留了,并且会做进一步调查这批香烟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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