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查获2宗象牙制品案件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04-17 22:51:29    文字:【】【】【
在4月12号得那天中午,上身穿着黑色外套、下身穿着休闲裤,腰部挎着包包、有一购物袋提在手上,此国内女居民正要从罗湖口岸进境。在现场监管的工作人员,发现其情绪很不正常,目光闪烁,有意逃避;走路时,肢体也比较僵硬很不自然。海关关员立刻截停这位女士,并对其询问。但是,张某的行李物品很简单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可腰上挎着的包包以及手上提着的塑料袋却是十分可疑,但张某说包包里有一个打火机而已,没有什么异常物品。此时,关员正要进一步询问,发现另一个形色匆匆的女子,她携带的行李跟张女士的十分相似,而且她总忘人群密集的地方走去。当班关员随即也截停这么女子。检查时候,发现两名女子的行李物品几时没有什么分别,一模一样的。当关员把两人的腰包跟购物袋打开查验时,发现一些材质精美、散发着光泽、纹路清晰的小圆棒及手镯。关员依据这些特征,初步判断其物品为象牙制品;但是,两名女人都说这些物品时30元的骨粉制品,属于地摊货。最后,这些骨制品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证明其实象牙制品,材质属于上佳品,市面上售价昂贵。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海关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象牙是禁止携带、邮寄进出我国国境的濒危动植物制品,必须取得《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才能携带进出境,否则一经查获,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厉惩处。这些象牙制品总共5公斤,该案件目前已经交给缉私科作进一步处理了。
代办产地证-买单报关
电  话:13632552512
Q   Q: 604329572
联系人:詹先生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2 贸易进出口 www.myj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