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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退运回国的口岸与时间限制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04-09 22:54:06    文字:【】【】【

问:您好!我公司有一批货物出口到国外,但是由于产品质量的问题,现在要退运回国内处理。但是退运问题好像各口岸的海关有不同的要求,文锦渡海关要求1年内办理退运手续,不然不予以处理,皇岗海关则要求在原出口岸办理退运。我公司的货物原本是在深圳文锦渡口岸出口的,可是现在的退运货物已经超过一年了;文锦渡海关要求退运货物必须在1年内办理退运手续;因此,拒接办理退运手续。实在没辙,我公司只好转运到皇岗口岸,可是皇岗口岸也不给我公司办理退运手续,理由是原本该货物不是在皇岗这边的口岸出口的。我想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货物退运过程中要缴纳入境环节的税款或者相关费用的话,我公司愿意承担。如果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话,那怎么去核销。此外,我公司以前在皇岗口岸办理过超过一年期限内的退运货物,不过那时候货物的原本出口口岸是皇岗口岸?请海关同志指导我,具体该怎么操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错发、品质或者规格问题的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但是出口货物自放行之日起得1年内,把原本这批有问题的货物重新复运进境的话,相关公司可以办理入境申报手续,只需提供有关的单证文件等材料并且通过海关审核后,可以复运进境。海关对复运进境的货物是不征收任何环节的进口关税。退运的货物可以在各个口岸办理货物退运入境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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